服装行业的繁荣带动了不少人的一颗创业心,其中关于尾货创业的是越来越多,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开的品牌尾货店,但是不少人听过卖品牌尾货实体店的老板因为侵权被罚款甚至拘留的消息就纷纷打消了这个开店的念头,但是品牌尾货开始实体店真的违法么?我们今天就来讲讲。
1:剪标就是去除服装的商标,一般都是大牌厂家把商标完全去除后才拿出来处理。一般有两种去除的方式:第一种就是把商标剪成月牙形,把商标的字全部弄掉;第二种就是把商标全部剪掉,只剩下两道商标缝线处仔细看看能看出来。
2.剪标指的是标识的意思,服装上面主要的品牌标记有领标、吊牌、洗水标三种。品牌公司在出尾单的时候,为了避免尾单货品对该品牌的正价渠道造成冲击,一般都会对出货产品的商标标识进行一定的处理,通常处理的手法就是剪标。剪标的手法,有全剪标或半全剪;品牌厂家,特别是大品牌在出货时,把所有的领标、吊牌、洗水标全部剪下来,这个叫做操作手法叫全剪标。如只是剪吊牌或只是在领标是上剪一个缺口,这个叫做半剪标
第一类,品牌商(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经销商主动剪标。剪标的目的是处理过季产品,价格低廉,为保证当季新品销售价格不受影响,将过季产品上的商标完全剪掉。
第二类,为品牌商代工生产的厂家处理“尾货”、品牌商退货、“出口转内销”产品进行的剪标销售。因生产过程中会出现一些瑕疵产品,代工厂为保证产品合格,会超出生产指令多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对于最终未交付给品牌商的“尾货”进行剪标销售,目的是避免商标侵权纠纷。这类行为可以细分成两种,一种是虽然将产品上的商标剪掉,但是在销售时却宣称是“某某品牌折扣剪标产品”、“某某品牌剪标尾货”,在包装袋、产品描述、宣传时使用了他人注册商标;另一种是将产品上商标剪掉后,在包装、描述、宣传中等任何地方均未使用或暗示他人商标。因第一种构成商标性使用,属于商标侵权没有太多争议,本文讨论对象主要限定在第二种。
第三类,购入品牌商已经投放市场的商品,剪掉商标后再二次销售,二次销售时未以任何形式使用他人商标,此类剪标行为目的一般为获得商品价格差。
第四类,假冒品牌商品谎称为某品牌的“尾货”剪标处理,这种剪标的特征往往表现为不痛不痒打个小圆洞、剪个小三角,但是仍然可以让消费者辨认出品牌。
二、“剪标”产品商标侵权可能性分析
对于上述第一类行为合法和第四类行为非法,并无争议。
为讨论方便,本文将第二类、第三类行为均限定在剪掉商标后未以任何形式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这类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尚存争议。第二类和第三类行为的区别在于剪标产品此前是否已经被品牌商投入市场。
其实如果准备开实体店的话店内售卖的衣服是需要剪标的,但是不能按照我上面说的第2类往下的剪标,那也是违法的,所以我们如果想开品牌尾货实体店也是可以的,但是我们最好还是拿到厂家的授权书那样怎样都不用怕了。